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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兰州市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市属相关重点企业:

现将《兰州市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共同推进家政服务业发展。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213

 

兰州市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意见》(国办发〔201930号)、《关于开展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社会〔20191182)等文件精神,进一步繁荣兰州市家政服务市场,扩大有效供给,完善培训体系,加强诚信建设,推进家政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示范引领效应,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结合实际,特制定《兰州市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各区县政府、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研究,积极谋划,推动出台一批可持续、可复制的政策措施,培育一批竞争力强、服务质量高、经济社会效益好的家政企业,加强家政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家政人才培训体系,实现家政服务实训能力全覆盖。促进家政服务业质量进一步提高,基本实现专业化、规模化、网络化、规范化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采取综合支持措施,提高家政从业人员素质

1.支持院校增设一批家政服务相关专业。积极鼓励兰州职业技术学院、兰州现代职业学院开设家政服务相关专业,扩大招生规模,开展1+X证书制度试点,支持家政服务相关专业学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取得家政服务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市教育局牵头,市人社局、兰州职业技术学院、兰州现代职业学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2.根据市场导向培育一批产教融合型家政企业。到2022年,各区县至少培育1家以上产教融合型家政企业,实现主城区家政服务培训能力全覆盖。以较低成本向家政企业提供闲置厂房、社区用房等作为家政服务培训基地,共享职业院校、社区教室等培训资源。(各区县政府牵头,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兰州职业技术学院、兰州现代职业学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3.政府支持一批家政企业举办职业教育。将家政服务列为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优先领域,打造一批校企合作示范项目。支持符合条件的家政企业举办家政服务类职业院校,设立审批绿色通道,简化流程优化服务。推动家政示范企业、院校组建职业教育集团。对符合条件的家政类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项目,优先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范围。(市教育局牵头,各区县政府、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人社局、兰州职业技术学院、兰州现代职业学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4.提高失业保险基金结余等途径支持家政培训的力度。将家政服务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范畴,并把灵活就业家政服务人员纳入培训补贴范围,所需资金按规定从失业保险基金支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中列支,加大筹资力度,积极使用就业补助资金、地方人才经费和行业产业发展经费等支持家政服务培训。(市人社局牵头,各区县政府、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加大岗前培训和“回炉”培训工作力度。对新上岗家政服务人员开展岗前培训,在岗家政服务人员每两年至少得到1次“回炉”培训。组织职业院校和企业引进国际先进课程设计和教学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巾帼家政服务专项培训工程,开展家政培训提升行动,按计划完成年度培训任务。(市商务局牵头,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兰州职业技术学院、兰州现代职业学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适应转型升级要求,着力发展员工制家政企业

1.员工制家政企业员工根据用工方式参加相应社会保险。员工制家政企业应依法与招用的家政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月足额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家政服务人员不符合签订劳动合同情形的,员工制家政企业应与其签订服务协议,家政服务人员可作为灵活就业人员按规定自愿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或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市人社局牵头,市医保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灵活确定员工制家政服务人员工时。家政企业及用工家庭应当保障家政服务人员休息权利,具体休息或者补偿办法可结合实际协商确定,在劳动合同或家政服务协议中予以明确。(市人社局牵头,各区县政府、市商务局、市总工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3.对员工制家政企业实行企业稳岗返还和免费培训。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员工制家政企业按规定返还失业保险费,为符合条件的员工制家政企业员工提供免费岗前培训和“回炉”培训。(市人社局牵头,各区县政府、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主城区率先支持员工制家政企业发展。主城区要率先发展员工制家政企业,加大社保补贴力度,利用城市现有设施改造作为员工制家政服务人员集体宿舍。支持有条件的员工制家政企业提供职工集体宿舍,园区配建职工宿舍优先面向员工制家政服务人员。(各区县政府负责)

(三)强化财税金融支持,增加家政服务有效供给

1.落实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提高家政服务业增值税进项税额加计扣减比例,完善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进一步支持家政服务业发展。(市财政局牵头,市税务局负责)

2.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商务部的要求扩大员工制家政企业免征增值税的范围。(市财政局牵头,市税务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开展家政服务“信易贷”试点。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引导和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市场化和企业自愿的前提下,为信用状况良好且符合条件的家政企业提供减免抵质押物的信用贷款。(市金融办牵头,各区县政府、市发改委、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拓展发行专项债券等多元化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家政企业发行社会领域产业专项债券。鼓励地方运用投资、基金等组合工具,支持家政企业连锁发展和行业兼并重组。(市财政局牵头,市发改委、市金融办、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完善公共服务政策,改善家政服务人员从业环境

1.加强社保补贴等社会保障支持。对家政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或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予以社保补贴。(市人社局牵头,各区县政府负责)

2.支持发展家政商业保险。进一步研究家政服务商业综合保险方案。鼓励家政企业参保雇主责任保险,为员工投保意外伤害保险、职业责任保险。鼓励保险公司开发专门的家政服务责任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产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组织家政企业和从业人员统一投保并进行补贴。(市商务局牵头,各区县政府负责)

3.保障家政从业人员合法权益。最大限度把家政从业人员组织到工会中,探索适合家政从业人员特点的入会形式、建会方式和工作平台。完善家政从业人员维权服务机制,保障其合法权益,促进实现体面劳动。(市总工会负责)

4.积极推动改善家政从业人员居住条件。将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无房家政从业人员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有条件的地方可集中配租,家政从业人员通过市场租房居住的,政府对符合条件的给予租赁补贴。支持各地采取多种方式帮助解决家政从业人员改善居住条件的需求。(市住建局牵头,各区县政府、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畅通家政从业人员职业发展路径。引导家政企业将员工学历、技能水平与工资收入、福利待遇、岗位晋升等挂钩。支持家政从业人员通过高职扩招专项考试、专升本等多种渠道提升学历层次。(市商务局牵头,各区县政府、市教育局、市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表彰激励优秀家政从业人员。五一劳动奖章、五一巾帼标兵、三八红旗手(集体)、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个人(集体)、青年文明号等评选表彰要向家政从业人员倾斜,对获得上述奖励以及在世界技能大赛和国家级一类、二类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奖的家政从业人员,纳入国家高技能人才评定范围,符合落户条件的及时办理落户。加大家政服务业典型案例宣传力度。(市商务局牵头,各区县政府、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市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健全体检服务体系,提升家政服务人员健康水平

1.严格落实家政服务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认真落实国家商务部、卫健委制定的家政服务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根据相应法律法规,结合我市疾病流行情况,育婴员、养老护理员等职业应实行更加严格的岗前健康体检,其他从业人员应按照所从事家政服务类别进行体检。(市卫健委牵头,各区县政府、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更好为家政服务人员提供体检服务。从事体检的医院或体检机构要明示收费标准,做好体检记录,缩短体检报告制作时间。(市卫健委牵头,各区县政府负责)

(六)推动家政进社区,促进居民就近享有便捷服务

1.支持家政企业在社区设置服务网点。家政企业在社区设置服务网点,其租赁场地不受用房性质限制,水电等费用实行居民价格。支持依托政府投资建设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场地)设立家政服务网点,有条件的地区可减免租赁费用。(市商务局牵头,各区县政府、市住建局、市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大社区家庭服务税费减免力度。落实好支持养老、托幼、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市财政局牵头,市税务局负责)

(七)加强平台建设,健全家政服务领域信用体系

1.建立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系统。财政部门通过服务业发展资金支持家政服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依托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全量归集家政企业、从业人员、消费者的基础信息和信用信息,并按规定向相关部门及家政企业充分共享金融、税务、司法等可公开信用信息。探索建立家政企业和从业人员社会评价互动系统。(市商务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大数据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优化家政服务信用信息服务。建立家政从业人员个人信用记录注册、跟踪评价和管理制度。开通家政从业人员职业背景信息验证核查渠道。依托“信用中国(甘肃兰州)”网站、金城办等信用类应用程序(APP)等,按规定提供家政企业、从业人员的身份认证、信誉核查、信用报告等信息。(市商务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大数据局、市政务服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大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基于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联合奖惩系统,对在家政服务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和严重失信行为的家政企业及从业人员实行联合惩戒。开展家政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对信用等级较高的企业减少监管频次,提供融资、租赁、税收等便利服务。开展家政服务领域信用建设专项行动。(市商务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大数据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强家政供需对接,拓展贫困地区人员就业渠道

1.建立家政服务城市与贫困县稳定对接机制。把家政服务作为劳动力输出职业技能实训基地重要培训内容,重点打造一批家政服务人才培训基地。(市人社局牵头,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市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2.建立健全特殊人群家政培养培训机制。对困难学生、失业人员、贫困劳动力等人群从事家政服务提供支持。推进“雨露计划”。为去产能失业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免费提供家政服务培训。(各区县政府负责)

(九)推进服务标准化,提升家政服务规范化水平

1.健全家政服务标准体系。完善行业标准体系。研究制定家政电商、家政教育、家政培训等新业态服务标准和规范。推进家政服务标准化试点专项行动。(市商务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2.推广使用家政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规范家政服务三方权利义务关系,推广使用合同示范文本。家政企业应与消费者签订家政服务协议,公开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明确服务内容清单和服务要求。(市商务局牵头,市人社局负责)

3.加快建立家政服务人员持证上门制度。政府通过多种方式,逐步实现统一为每一位合格的家政从业人员免费发放“居家上门服务证”,并在公共信息平台上实施诚信监管。鼓励参照上海等城市的先进经验,探索建立覆盖全域的家政持证上岗模式。(各区县政府负责)

4.开展家政服务质量第三方认证。家政企业要开展优质服务承诺,公开服务质量信息。开展家政服务质量监测。建立家政服务质量第三方认证制度。对家政企业开展考核评价并进行动态监管。(市商务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5.建立家政服务纠纷常态化多元化调解机制。进一步畅通“12315”互联网平台等消费者诉求渠道,发挥家政行业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等作用,建立家政服务纠纷常态化多元化调解机制。(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商务局、市总工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发挥规范示范作用,促进家政服务业可持续发展

1.建立健全家政服务法律法规。充分发挥家政行业协会作用,制定完善行业规范。各地要制定或者修改完善家政服务领域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标准。(市商务局牵头,各区县政府负责)

2.促进家政服务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家政服务业与养老、育幼、物业、快递等服务业融合发展。大力发展家政电商、“互联网+家政”等新业态。培育以专业设备、专用工具、智能产品研发制造为支撑的家政服务产业集群。(市商务局牵头,各区县政府负责)

3.培育家政服务品牌和龙头企业。培育一批具有区域引领和示范效应的龙头企业,形成家政服务业知名品牌。实施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遴选一批特色鲜明、具有带动效应的企业、社区、学校,并定期向社会推介。(市商务局牵头,各区县政府、市教育局、市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区县政府、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协调和督导落实,及时研究解决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问题和瓶颈。各任务牵头部门要进一步细化配合部门、区县政府的责任分工,建立工作台账和工作响应机制,按照各项任务的时间节点有序推进,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同时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发改委、市商务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等市直相关部门和各区县政府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兰州市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市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工作。

(二)强化任务分工

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任务分工,根据各自承担的职能和责任,主动开展工作,确保把工作任务、工作质量、进度要求和完成时限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家政服务业发展。

(三)强化宣传报道

及时总结和提炼家政服务业发展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在全市上下营造人人关注、人人支持、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

 

附件:兰州市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兰州市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

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为进一步繁荣家政服务市场,推进兰州市家政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示范引领效应,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成立兰州市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长:吕林邦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张伦涛  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凤恒  市发改委主任

李俐娟  市商务局局长

  员:魏孔毅  市发改委副主任

    市教育局副局长

    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红桢  市财政局副局长

林蔚峰  市人社局副局长

    市住建局副局长

刘志强  市商务局副局长

齐彩虹  市卫健委副主任

陈贤普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黄时武  市政府金融办副主任

包永胜  市医保局副局长

宋海宏  市政务服务局副局长

金雷泉  市大数据局副局长

梁文波  市税务局副局长

曹宏亮  城关区副区长

    七里河区副区长

    西固区副区长

张吉彬  安宁区副区长

韩鹤峰  红古区副区长

    永登县副县长

蒋睿智  榆中县副县长

彭斌嘉  皋兰县副县长

宋贤钧  兰州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

曾乐强  兰州现代职业学院党委书记

路民辉  市供电公司总经理

王克新  甘肃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总经济师

来耀明  兰州城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二、主要职责

按照国家和省上工作要求,研究制定和审议兰州市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部署和指导工作;统筹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政策落实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督促检查全市各级各部门落实相关政策的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办公室主任由市发改委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分别由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分管同志兼任。主要承担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和日常工作;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和事务协调会议;适时对各区县政府、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价和考核;及时收集工作信息并按要求向上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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